学校安全防范措施10条
发布时间: 20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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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防范措施10

    1、学校安全工作应当以预防为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

    2、学校各部门、各单位都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可能或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学校可根据环境条件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日常教学和各项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及早部署,采取得力措施,预先防范。

    4、学校食堂应有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加强对库房、操作间的管理,严防坏人投毒破坏,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必须加强对炊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定期组织体检,学生食堂必须建立食品采购和食品保管存放、加工制做等制度,严把食品采购关,严防食物霉变或污染。

    5、学校应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校舍管理,经常检查维修,发现危险房舍,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校舍倒塌事故发生。
    地处容易发生洪水、滑坡地带的学校,应有应急预案。每逢雨季和汛期,必须安排人员值班,随时观察险情,做好撤离疏散准备。

    6、学校应当加强车辆管理维修,确保性能良好。驾驶人员应服从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学生外出实习、参观、旅游等乘坐的车辆必须安全可靠;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经验丰富。学生徒步或乘车(骑自行车),外出,应自觉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顶防交通安全事故。

    7、学校应重视和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设施,留有消防通道,配齐配足灭火器材,落实值班制度,预防火灾事故。
    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学校应有专门机构或专业人负责用电管理,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违章用电。
    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严格按规定拉运、贮存、使用。汽油库、液化汽库等必须远离教学区、学生公寓、家属区。
    加强对明火使用的管理。凡用明火照明、取暖等,学校应有严格的管制措施,防止酿成事故。

    8、学校应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预防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

    9、楼房的护栏和扶手必须完好坚固、走廊楼梯照明设备齐全;出早操、下晚自习及遇有紧急情况,班主任教师要提前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学生上体育课,参加勤工俭学劳动等,须有教师跟班、带队,现场组织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伤亡。
    实行学生外出春游、参观、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校或年级(班级),获准后应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中小学校须有学校领导或教师带队,并有安全保障措施。
    学校组织校庆、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应有安全保卫工作预案。
    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应根据发生安全事故的季节特点和规律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防溺水、防中暑、防煤气中毒、防自然灾害等各项工作。
    学校必须加强对剧毒、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确定专人保管,建立使用管理制度,防止因管理不严或使用不当发生安全事故。

    10、学校应重视和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强化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学生治安服务队和教职工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做好防盗、防破坏、防不法侵害工作,预防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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