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接警电话处置细则
发布时间: 2009-11-07

一、凡接到涉及《武汉科技学院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预案》所包含的紧急突发事件的报警电话,应立即报保卫处和校办主要负责人,非上班时间报保卫处值班室和校总值班室,按照《武汉科技学院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处置。

二、凡接到涉及一般性校园治安事件、案件、交通事故以及其他一般性事件的报警电话报保卫处治安科(非上班时间报保卫处值班室)。 

三、凡接到火警电话,应立即报保卫处主要负责人(非上班时间报保卫处值班室)。火情严重的应立刻报火警119,并安排人员到校门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四、凡接到涉及学生管理方面问题的求助电话,应报学生处和相关学院负责人,同时报保卫处负责人(非上班时间报保卫处值班室和相关学院辅导员)。

五、凡涉及后勤服务方面的求助电话,应报后勤集团值班室,重大及紧急事项直接报公司负责人,同时报保卫处值班室。

六、凡接到涉及急病、受伤等方面的求助电话,应报校医院,紧急情况直接报120,同时报保卫处负责人(非上班时间报保卫处值班室)。

七、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须建立值班日记制度,对接警出警、事件处置等情况按照要求进行登记,做好相关记录。要做到接警及时、记录完整、传令迅速准确。

八、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工作人员应做到态度热情、耐心细致,如求助事项不属于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内容的,值班人员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帮助当事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其解决问题,不得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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