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暑假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02

关于开展暑假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2020年暑假前全校安全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各二级单位要组织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彻底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在假期前消除。

2、做好暑假期间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监管、处置等环节的工作,高度重视电焊、气焊以及天然气等明火的安全使用,对堆积的易燃物品进行彻底清理,防止发生火灾。

3、假期开展实验研究的各实验室,要做好实验安全管理,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监管,严禁在实验室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在实验室做饭等违规行为。

4、做好校内新建、装饰、维修项目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施工。

5、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醒各单位暑期值班人员,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注意安全用电,保证值班室消防安全。

二、工作安排

各二级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涉及的政治、治安、消防、安全生产、防溺水、交通、饮食、疾病防控、实验室、危险品等安全管理方面工作进行全面检查。7月6日-7日各单位组织安全自查,对已经存在和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反馈,并将《安全隐患自查表》(附件1)于7月8日下班前报学校保卫处(联系人:陈斌,联系电话:027-59367262,可以盖章后以图片形式发送邮箱:138877322@qq.com。7月9日,保卫处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现场复核督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各单位领导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亲自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消防方面要认真填写《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记录簿》)并明确隐患监督整改责任人,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在整改期间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教育,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各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在暑假前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网络电信诈骗、防溺水等方面的专题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3、紧密联系,确保暑假期间信息畅通。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落实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有要求的相关单位),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确保信息联络畅通,突发事件或重要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暑假期间保卫处值班电话:阳光校区(59367110)、南湖校区(59363110)。

窗体底端

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安全隐患自查表》

武汉纺织大学安全隐患自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检查部位

存在安全

隐患问题

(包括政治、治安、消防、交通、实验室、危化品、饮食、疾病安全)

防范措施

整改方案

整改负责人

自检自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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