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馆、中心):
根据上级要求,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做好我校下一阶段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各二级单位要尽快成立本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小组,党政负责人任组长。负责传达学校及上级部门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文件和会议精神;主动宣传贯彻落实好教育厅防控要求,加强师生防控指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组织落实师生员工假期和返校行程、身体状况的追踪、随访等各项防控措施;指定专人为防控工作联系人,做好本单位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号不减、不打缺口。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适时进行督查。(学校办公室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二、要进一步加强校园进出管理。各校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要求,加强学校大门和公共场所出入管理。根据“先学校大门、后其他公共设施”的原则,配备体温测量仪,对所有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对体温不正常的外单位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体温不正常的本校人员及时转校医院处置。(保卫处负责,校医院配合)
三、要进一步加强师生跟踪管理。各二级单位要对师生进行跟踪管理。要通过通告、温馨提示、给师生一封信等方式,及时传递信息,稳定师生思想情绪,坚定信心、具有耐心。分别对留校、离校的师生保持密切联系,要求大家减少外出活动,不要串门,要求外地回家学生和外出教职工积极配合当地防控检查。各二级学院要通知学生不要提前返校。师生安心在家生活、学习、备课、做研究,并每天报平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开通心理热线,接受师生咨询。(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四、要进一步做好疫情处置工作。校医院要加强管理,如发现发热等症状人员,要严格按照武汉市防疫指挥部发布的相关工作流程迅速处理,避免交叉感染。如出现师生感染病例,要协调做好就诊工作,并及时报告。(校医院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五、要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防疫消毒工作。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设施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正式开学前要对校园普遍进行一次消毒。要通过组织采购、校友捐赠等方式,储备一批必要的卫生防疫物品。对暂时不用的教室、宿舍、食堂、办公场所等实行锁门、断水断电管理。(后勤集团、校医院负责)
六、要进一步做好教学安排组织工作。根据省防疫指挥部和教育部的要求,学校决定视疫情重新确定春季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教务处、研究生处、国际学院要根据疫情,对春季学期开学工作进行研究、做出安排。在战时状态没有解除前,可适时采取网络教学的方式,安排相关公共课程的教学。(教务处、研究生处、国际学院、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各教学单位配合)
七、要进一步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学校领导要在校带班,值班人员要履职尽责,确保信息畅通。因交通管制等原因,学校安排在校或者就近人员值班。保卫处做好7x24小时值班工作。(学校办公室、保卫处负责,中层干部配合)
八、要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在防疫战时状态期间,要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进一步强化“七防”措施,确保校园不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在学校媒体上进行广泛的宣传,让师生全面知晓引起重视;做好舆情监控和分析,总结防疫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保卫处、宣传部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武汉纺织大学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