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阳光校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相关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1-29

为加强校内机动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护师生员工安全,经学校研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按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武价服[2008]117号要求,对进出阳光校区的社会机动车辆实行收费管理,现将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收费依据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武价服[2008]117号

收费标准

车型

收费标准(元)

白天7:00—19:00

夜间/次 19:00-7:00

1小时内

(含1小时)

1小时后

小型机动车

3

6

8

中型机动车

5

10

13

大型机动车

6.5

13

17

免费停车时间

30分钟内

为方便广大教职工顺利通行,学校将于2018年12月对全校免收费车辆和收费授权车辆进行申请登记和审核,请各二级单位于12月14日前统一申报(表格见附件1)。对审核通过的授权车辆,经过门禁系统时将会自动放行;对符合申报条件但未获授权车辆的车主,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

保卫(部)处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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