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确保“五一”期间的校园安全和稳定,防止校园各类案件及重特大责任事故、火灾的发生,保障全校师生员工能够愉快度过假期,现将“五一”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二级单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领导,把安全工作抓好、抓实,确保假期校园安全和师生平安。
二、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二级单位应在假期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计算机房、药品仓库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相关情况通过办公邮件报保卫处。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各二级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师生安全宣传教育,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旅游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盗、防抢、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
四、各学院和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要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学生公寓“用火”、“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出,防止学生公寓火灾、盗窃等案件的发生。
五、加强假期值班和信息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假期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突发事件拨打学校报警电话:87800110(南湖校区)、81922110(阳光校区)。
保卫处
200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