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为了加强机动车辆管理,维护校园良好交通秩序,现已出台《武汉科技学院南湖校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暂行)》,机动车辆必须凭通行证出入校园。
通行证办理时间为:10月19日--10月30日(期间24日,25日为休息日不办理),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通行证办理地点为:南湖校区家属区警务室。
通行证办理范围:学校公用车辆、教职工私人车辆、经常进入校园友好单位工作往来的车辆等(学校往返南湖与阳光校区的班车不用办理此证)。通行证工本费由保卫处代收,统一交校财务。
校园车辆管理规定11月1日起开始实施,逾期不办理通行证进入校园行驶、停放的车辆将按相关规定办理。
校区内行驶的无牌无证车辆(含摩托车)请于11月1日之前自行处理,如继续在校内行驶,我处已受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委托实行暂扣,之后将移送交警大队处理。
武汉科技学院保卫处
200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