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2011年度,在全校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学校被省综治委授予“省级平安校园”的荣誉称号。为了及时总结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查找不足,促进校园综合治理工作更好地开展,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校园综合治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各二级单位2011年度校园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武汉纺织大学2011年度校园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二、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自评自查阶段(4月18日--4月24日)
各二级单位完成本单位的自评、自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并于4月24日前根据《校园综合治理考核量化表》(点击下载)进行自评打分,并将自评表通过邮箱发至综治办公室(bwc@wtu.edu.cn)。
2、考评抽查阶段(4月24日--4月30日)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人员由综治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到重点防范部门进行考评。其他单位以单位自查与考核小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考评。
3、评比表彰阶段(5月1日--5月10日)
5月10日前,由考核小组汇总考评情况,将初评考核等级和先进单位推荐名单报校综治领导小组评议和审定。5月份召开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大会,总结2011年综合治理工作,表彰奖励优秀单位,并签订2012年度校园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武汉纺织大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