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庭负责、对学校和社会负责的态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摩》的有关通知精神,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内外驾驶和乘坐无牌无证摩托车、电瓶车。
二、各学院要召开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主题班会,引导和教育学生提高防范意识。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摩托车、电瓶车事故的多发性、危害性,动员学生自行妥善处置无牌无证车辆,学校将协同交管部门从5月20日起在全校开展查处、没收无牌无证摩托车、电瓶车。
三、各学院要教育学生外出时要注意交通安全。
1、过马路时不要闯红灯,要走斑马线。
2、乘坐有安全保障的公交车或有营运许可证的的士,不要乘坐黑的、黑面的、摩托车,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3、有牌有证的摩托车、电瓶车在校内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4、严禁在校内租骑双人自行车。
四、保卫处、学工部将加大对学生在校内驾驶和乘坐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查处力度,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进入校园,必要时将请交通警察现场查处。
五、保卫处、学工处将各学院落实《通知》的情况通报全校,并纳入各学院安全工作考核评分之中。
武汉纺织大学保卫处
武汉纺织大学学工部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