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校内师生员工车辆信息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学校门禁系统即将启用,为方便广大教职工顺利通行,学校决定对校内师生员工车辆进行信息采集,信息录入后的车辆经过门禁系统后会自动放行。现就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车辆信息采集的对象
学校公用车辆使用单位;持有机动车辆的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实行人事代理和合同聘用制的人员、在校全日制学生、留学生。
二、车辆信息采集所需提交的证件及信息
1.学校公用车辆,由使用单位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公用车辆信息登记表》(附件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2.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在校全日制学生、留学生的机动车辆:由本人填写《武汉纺织大学教职工、学生车辆信息登记表》(附件二),提供车辆行驶证、工作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教职工直系亲属的车辆(限一辆):由教职工填写《武汉纺织大学教职工配偶、父母、子女车辆信息登记表》(附件三),提供车辆行驶证、工作证、户口本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校各二级单位聘用人员的机动车辆:由本人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其他人员车辆信息登记表》(附件四),提供车辆行驶证、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时间及说明
1.车主请于2014年11月10日之前将所需材料交到校保卫处。
2.车主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办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阳光校区保卫处办公室 吴 威 7308
南湖校区保卫处办公室 彭郁金 3465
东湖校区保卫处办公室 李 帆 7060
附件:车辆自动识别信息登记表
保卫处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