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荣获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 2012-12-19

学校荣获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保卫处处长陈良栋获先进个人


    近日,湖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文件,《关于表彰全省2011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鄂综治委【2012】25号),其中高校仅我校和武汉大学受此表彰,保卫处处长陈良栋是武汉高校受此表彰的唯一先进个人。


    2011年度,学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抓“第一责任人”,积极探索实践。学校各级干部坚持分级联系基层制度,以师生员工普遍关心问题为重点,开展矛盾排查工作,力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学校通过教代会、校务公开栏、校内宣传媒体、各类专题座谈会等途径,加强校务公开的力度,畅通了师生员工反映意见的渠道,超前化解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理了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学校党委和行政坚持倡导,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创造性地开展离退休教职工“回娘家活动”和“老少手拉手活动”,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表彰,确保了学校的和谐和稳定。


网站访问人次:
    
 次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纺织大学保卫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巷纺织路一号  邮编:430074  电话:(027)59367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