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4日上午11点05左右,在8号学生公寓岗亭上班的保安徐火安发现有一名6旬老人光着脚,打着赤膊,穿一深色大裤衩在岗亭附近转悠,于是他上前询问情况,了解得知他不是学校职工,就劝他回家去,不要在学校里逗留。但老人不听劝阻并往8号学生公寓前走去,徐火安看到他打开了8号学生公寓前的下水道井盖,于是马上从岗亭赶了过去,结果还在途中,老人就已跳进了下水道,徐火安赶过去看到下水道里的水在动,但是人已经看不到了,于是马上给保安队长聂耀胜打电话报告情况,聂队长接到电话之后立即给校卫队长杨大泉打电话报告,并通知巡逻班迅速赶往现场。杨队长赶紧通知治安科长尚天飞,俩人随即赶赴现场,大致了解基本情况后,马上电话向庙山派出所、江夏消防大队报警,通知校医院和120。同时封锁现场,疏散观看学生等闲杂人员。随后罗校长、保卫处陈良栋处长和何本健副处长、后勤集团总经理袁代林迅速赶到现场指挥协调。
11点25分消防官兵和庙山所警官赶到,开始实施搜救工作,大约在10分钟左右消防官兵在下水道中发现了跳水老人,并顺利将其救出,校医院医生马上对其进行了施救。随后120、警察和保卫处同志一起将老人送往医院江夏区人民医院救治。
本次突发事件虽有惊无险,完全得益于校卫队员徐火安及时发现并迅速报告,以及各级领导的迅速到位,现场指挥和江夏消防大队消防官兵的奋勇营救,才使该事件未造成严重后果。
鉴于徐火安同志在这次突发事件的优表现异,保卫处决定给予其奖励并号召保卫处全体人员向其学习。同时,保卫处将代表学校上门向江夏消防大队消防官兵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