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
发布时间: 2009-07-07

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网站访问人次:
    
 次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纺织大学保卫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巷纺织路一号  邮编:430074  电话:(027)59367482